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障碍,打通“堵点”,消除“痛点”,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期为2021——2025年,旨在通过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增强社会养老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民政部门兜底保障作用,全面推动佳木斯市养老服务业全面均衡协调发展。

  一、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果

  1.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把养老服务纳入全市整体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制定《佳木斯市养老服务业“十三五”规划(试行)》,出台《佳木斯市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佳木斯市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佳木斯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创新性填补服务标准空白,制定《佳木斯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db2308/t 074-2021),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等方面对养老服务行业进行了规范,为佳木斯市打造独具特色的全域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提供了规范依据,积极推动了养老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

  2.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加大养老资金投入,累计投入2亿余元实施养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为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先后将4所公办养老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建民营”。全市新增10所投资500万元以上民办养老机构,为养老产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215.15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50.13万,占全市总人口比重的23.30%。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已达161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45%,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2张。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取得突出进展,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量的比例接近75%。全市建成具备老年人服务设施的城镇社区服务中心8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4个,社区日间照料床位176张,57%的街道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社会组织12家,通过发挥龙头社会组织带动作用,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集群,初步建立品牌化、连锁化、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社会化的居家养老运营模式。

  3.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全面实施了城乡特困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随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加而调整。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指导标准分别由13716元/人/年和9600元/人/年提高至17736元/人/年和12420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指导标准分别由6200元/人/年和4300元/人/年提高至9996元/人/年和7008元/人/年;全市落实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贫困家庭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制度,共发放高龄津贴4270.74万元,失能半失能补贴1588万元;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持续实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老年人防范、抵御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

  4.行业运作逐步规范。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监督和管理,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消除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96%的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印发了《佳木斯市关于集中清理整治养老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清理整治工作,共取缔关停无证照、消防设施不达标、管理不规范的养老机构101家,彻底解决了养老市场乱象问题。

  5.医养结合稳步发展。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医疗融合发展,逐步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保障功能,实现医养结合无缝对接,减轻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照护需求和养老机构专业医护水平之间的矛盾,按照《佳木斯市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佳卫发〔2015〕10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医养结合联合体”工作的通知》(佳卫发〔2019〕155号),开展了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全市202家养老机构与市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医养联合体,建立“绿色通道、快速转诊”等业务协作机制,为60岁以上老年人就诊提供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人口老龄化是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的基本国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十四五”时期是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供给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需要把握新机遇,积极应对新挑战,充分发挥治理现代化优势,统筹整合多元主体协作,补齐关键短板,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释放养老服务需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共同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现状,扎实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稳步发展,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加快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建设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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