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 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我区村庄规划工 作,发挥村庄规划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乡村振 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 (农规发〔2019〕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 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 然资规划函〔2019〕589号)、《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 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 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学习浙 江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把村庄规划作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着力完善村庄规划编制管 理制度,扎实做好村庄调查、分类和布局,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 ”,以科学的村庄规划引领全区乡村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村庄 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审批工作;2022 年完成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 批,依据村庄规划实施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2023年完成其 他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建立“详细规划 规划许

  可”和“约束指标 分区准入”用途管制制度并实施。

  (三)基本原则

  1.加强统筹,强化协同。发挥镇级主导作用,动员各方 力量共同推进,把村庄规划工作与各类“三农”工作紧密结 合起来,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加强各类资源共享共用, 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强化工作协同配合,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地方实际,根据各地工作 基础、人员力量、技术实力、实际需求,制定差异化工作任 务和工作标准,采取差异化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突出地方 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详略得当调查村庄现状、规划村庄发展,做到与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需要相适应。

  3.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依托村级 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工作,提高村庄规划全过程村民参与度,深入开展驻村调查、入户走访,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获取村民支持,让村民参与规划决策,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

  4.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处理好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 石头过河”的关系,在工作方法、规划理念、管理模式上大 力支持基层创新,鼓励试点村庄结合实际大胆探索,转变传 统的城市规划或土地规划思维及完全依赖技术单位的规划编制方法,做到科学适用、操作性强。

  二、工作任务

  (一)规划准备

  1.进一步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要结合市、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城镇开发边 界范围外的村庄分类和布局,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重 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 局。村庄分类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并公示,搬迁撤并类村庄 要经村民会议同意。搬迁撤并类的村庄,要严格控制在生存 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 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 庄。对已经确定为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要进行核实,在此基础上完善村庄分类方案,并于2021年11月底前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2.准备基础数据图件。村庄规划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 为基础,执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村域比例尺不小于1:10000,拟集中建设的规划重点区域比例尺不小于 1:1000。有特别要求的区域,应进一步提高基础图件精度。 编制村庄规划所需的1:10000比例尺数字线划图 (dlg)、1: 50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提出需求,并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

  3.深入开展村庄调查。按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结 合现阶段乡村振兴工作需要,认真开展驻村详细调查工作。 以镇街为单元,全面调查摸清村域范围内人口、经济、产业、 用地、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 等情况。充分掌握当地自然资源、地形地貌、交通区位、历 史人文、村民诉求和意愿等资料,找准村庄建设发展中存在 的问题并研究解决,根据规划编制需要,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成果和文件资料。

  (二)规划编制

  1.试点先行。对前期已经确定的基础条件好、发展意愿 迫切、工作积极性高的市、区级试点村庄,各相关镇、街道 要高度重视,按照《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结 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乡村旅游发展等,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2021年底完成市、区级试点规划审批。

  2.分类推进。在试点基础上,按照工作目标,推进村庄 规划编制工作。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纳入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或其他村庄规划,明确管控规则,统筹谋划布局搬迁村民安置用地等。城郊融合类村庄 规划应重点考虑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 共服务共建共享等。紧邻开发边界的城郊融合类村庄,可与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 规划。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 环境、保护乡村风貌等。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应重点保持村 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突出特色空间的品质设 计。对重点发展或需要进行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的村庄, 编制实用的综合性村庄规划。对较少开发建设或只进行简单 的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可编制简单性村庄规划,明确生态 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村庄建设边界、乡村历史 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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