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晋安区统计局

  福州市晋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我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9463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1101个,增长132.8%;产业活动单位21763个,增加12649个,增长138.8%;个体经营户36503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9463 100
企业法人 18438 94.7
机关、事业法人 294 1.5
社会团体 133 0.7
其他法人 598 3.1
二、产业活动单位 21763 100
第二产业 2533 11.64
第三产业 19230 88.36
三、个体经营户 36503 100
第二产业 1654 4.5
第三产业 34849 95.5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956个,占40.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07个,占13.4%;建筑业1456个,占7.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956个,占40.8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07个,占13.39%;建筑业1456个,占7.48%(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9463 100 36503 100
采矿业 3 0.02 0 0
制造业 850 4.37 1438 3.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5 0.13 0 0
建筑业 1456 7.48 216 0.6
批发和零售业 7956 40.88 18840 51.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60 2.88 3521 9.6
住宿和餐饮业 556 2.86 5628 15.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17 6.25 27 0.1
金融业 85 0.44    
房地产业 600 3.08 372 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07 13.39 1098 3.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91 6.12 56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2 0.5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93 3.56 4169 11.4
教育 398 2.04 260 0.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61 0.83 431 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68 2.40 414 1.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73 2.43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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