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我区自2018年10月起,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调查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形成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地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2010.27公顷。其中,水田7269.15公顷,占22.71%;水浇地144.80公顷,占0.45%;旱地24596.32公顷,占76.84%。耕地主要分布在搜登站镇、大绥河镇、占全区耕地84.3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平地)的耕地17033.56公顷,占全市耕地的53.2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970.75公顷,占37.4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956.75公顷,占9.2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7.77公顷,占0.1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44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小于0.01%。

  二、种植园用地2268.52公顷。其中,果园2236.83公顷,占98.60%;其他园地31.69公顷,占1.40%。园地主要分布在越北镇,大绥河镇占全区园地的82.42%。

  三、林地21414.49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8182.69公顷,占84.91%;灌木林地1629.71公顷,占7.61%;其他林地1602.09公顷,占7.48%。林地主要分布在大绥河镇、搜登站镇,占全区林地的70.50%。

  四、草地548.78公顷。其他草地548.78公顷,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欢喜乡、越北镇、大绥河镇,占全区草地的82.65%。

  五、湿地99.39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内陆滩涂99.39公顷,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大绥河镇、搜登站镇占全区湿地的91.8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416.64公顷。其中,城市用地2665.50公顷,占31.67%;建制镇用地314.66公顷,占3.74%;村庄用地5075.44公顷,占60.30%;采矿用地138.92公顷,占1.6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2.12公顷,占2.64%。

  七、交通运输用地1596.60公顷。其中,铁路用地63.99公顷,占4.01%;公路用地1091.03公顷,占68.33%;农村道路441.43公顷,占27.65%;管道运输用地0.15公顷,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47.11公顷。其中,河流水面485.91公顷,占22.63%;水库水面770.98公顷,占35.91%;坑塘水面540.00公顷,占25.15%;沟渠320.96公顷,占14.95%;水工建筑用地29.26公顷,占1.3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搜登站镇、大绥河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7.49%。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同时也反映出我区耕地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系统观念,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各级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充分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持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吉林市船营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船营分局

  吉林市统计局船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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