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4月20日)

  文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我县于2018年10月起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使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运用移动互联定位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国土调查云”在线举证核查方式,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历时3年,投入60余人参与调查,汇集了84152个调查图斑,全面完成了调查任务。同时,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三调”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9.93万亩,其中:水田0.0085万亩,占0.01%;水浇地67.82万亩,占75.42%;旱地22.10万亩,占24.5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9.75万亩,占全县耕地的99.8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0.15万亩,占0.1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0.02万亩;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0023万亩;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0002万亩。

  (二)种植园用地1.70万亩,其中:果园1.69万亩,占99.94%;其他园地0.0010万亩,占0.06%。

  (三)林地15.7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04万亩,占32%;灌木林地0.0048万亩,占0.03%;其他林地10.70万亩,占67.97%。

  (四)草地2.40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30万亩,占12.29%;其他草地2.11万亩,占87.71%。

  (五)湿地0.017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包括: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我县只有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9.60万亩,占36.93%;村庄用地15.77万亩,占60.67%;采矿用地0.14万亩,占0.5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49万亩,占1.87%。

  (七)交通运输用地4.8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18万亩,占3.74%;公路用地1.96万亩,占40.20%;农村道路2.74万亩,占56.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8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43万亩,占24.70%;坑塘水面3.68万亩,占26.53%;沟渠5.39万亩,占38.82%;水工建筑用地1.38万亩,占9.94%。

  “三调”是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和“零容忍”的硬态度,从严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要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要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做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三调”成果对于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和宏观经济决策,支撑资源管理和社会共享服务等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充分利用“三调”成果数据,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基础性作用,推动“三调”成果广泛应用。

  (本公报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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