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邯郸市肥乡区统计局

  邯郸市肥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国务院、省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普查机构和各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邯郸市肥乡区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邯郸市肥乡区常住人口[3]为372265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690人相比,共增加20575人,增长5.85%。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100563户,集体户2801户,家庭户人口为359378人,集体户人口为1288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6935人,占50.22%;女性人口为185330人,占49.7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0.09。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9478人,占26.72%;15-59岁人口为209167人,占56.19%;60岁及以上人口为63620人,占17.0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797人,占全区常住人口12.3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1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1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0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3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70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84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753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492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963人增加为448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302人增加为1177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7777人减少至4500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334人增加至28187人。全区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5]为9.02年,比第六次人口普查提高0.82年,文盲人口[6](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26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031人,文盲率由4.43%下降为1.95%,下降2.48个百分点。

  六、城乡[7]人口情况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88215人,占50.5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4050人,占49.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5971人,乡村人口减少85396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27.17个百分点。

  七、分乡镇人口情况

  分乡(镇)人口情况

  单位:户、人

乡镇 总户数 人口数 平均家庭户规模(人/户)
    合计  
全区 103364 372265 186935 185330 3.57
肥乡镇 26318 95443 47562 47881 3.51
天台山镇 11072 39163 19754 19409 3.56
辛安镇镇 9621 36449 18662 17787 3.72
大寺上镇 9925 34218 17360 16858 3.46
东漳堡镇 9009 31921 16081 15840 3.55
毛演堡乡 10316 38641 19495 19146 3.76
元固乡 11053 40383 19984 20399 3.68
屯庄营乡 7599 26045 12971 13074 3.4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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