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52.94亿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0.46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23.64亿元,下降1.1%;第三产业增加值78.84亿元,增长5.4%。人均生产总值41058元,增长4.2%。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32.9:15.8:51.3。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003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497人,通过各种途径使498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92.9亿元,比上年增长3.1%,占gdp的比重为60.81%;民营经济上缴税金5.85亿元,比上年提高19.3%,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80.29%。

  二、农 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6.75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农业产值33.30亿元,增长8.8%,畜牧业产值40.77亿元,增长4.8%,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9.51亿元,增长7.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5.69亿元,比上年增长5.6%。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 80.7万亩,比上年增长0.1%;粮食总产量36.1万吨,比上年增长0.5%。夏粮总产14.3万吨,比上年增长1.3%;秋粮总产21.8万吨,比上年减少0.01%。红薯产量3.3万吨,比上年增长1.5%;红枣产量8.53万吨,比上年增长1%。蔬菜播种面积8.44万亩,比上年增加4496.7亩,增长5.6%,总产量31.4万吨,增长7.1%;油料播种面积6.31万亩,比上年增长0.1%,总产量1.63万吨,增长2.5%;鲜果产量14.17万吨,增长3.6%。

  肉类、禽蛋和牛奶产量分别达到3.6万吨、8.9万吨和30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8.9%、3.8%和1.8%。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为47%。

  林业建设取得成效。全年人工造林面积7066亩。

  农业机械总动力106.77万千瓦,比上年增加1.13万千瓦。实际机耕面积53.27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比重达89.6%;当年机械播种面积89.21万亩;机械收获面积87.56万亩。联合收割机2362台。农村用电量51679.7万千瓦时,增长7.95%。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14806吨,同比下降5.8%。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18.57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63.97亿元,比上年下降2.46%,增加值增长0.9%。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4家。高新技术企业完成产值123548万元,同比下降5.94%,增加值同比下降2%。年末,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5家。

  全社会建筑业完成增加值5.07亿元,同比下降9%。

  四、固定资产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60.8%。

  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建设项目投资同比下降55.4%;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81.7%。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87.6 %;第二产业(全部为工业)投资同比下降51.1%;第三产业(服务业)投资同比下降62.9%。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95个,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2个。当年完工项目68个。计划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3个,比上年下降53.0%,完成投资同比下降58.8%。

  五、贸易

  年末,限额以上贸易企业40家,其中批发业4家,零售业23家,住宿业3家,餐饮业10家。限额以上实现零售额为41648万元,增长22.49%。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5.84亿元,增长12.5%。批发和零售实现增加值10.84亿元,同比增长9.2%,住宿和餐饮实现增加值16007万元,同比增长10.3%。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0万美元。

  六、交通运输、邮电

  全年,交通运输邮电业实现增加值15.16亿元,同比增长3%。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833.227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5.457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9公里/平方公里。其中高等公路140.172公里,县级公路54.142公里,乡级公路419.315公里,村级公路1219.598公里。营运性货车8375辆,货车司机9230名,全年完成货物运输总周转量42358万吨公里;旅客运输周转量2185.95万人公里,营运性客车216辆。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量6649.87万元,同比增长14.59%。年末固定电话用户数10660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数379617户,其中2g移动电话用户数34728户,4g移动电话用户数269795户,5g移动电话用户数144368户。全县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390277户。电话普及率达到部86.4/百人,其中移动电话普及率达部84/百人。互联网络宽带接入用户数116686户。

  七、财政和金融

  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27676万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4953万元,增长9.0%;上划中央收入24934万元,增长21.4%;上划省级收入7789万元,增长24.6%。全部税收收入64861万元,同比增长14.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171万元,下降1.3%,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2313万元,下降46.3%;卫生健康支出30260万元,下降6.8%;教育支出66065万元,下降17.2%;科学技术支出6693万元,增长30.8%;农林水支出74922万元,增长1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64万元,增长2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76万元,增长7.6%。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27.42亿元,比年初增加30.59亿元,增长10.29%。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31.79亿元,比年初增加27.43亿元,增长26.28%。

  八、文化、教育、科技与卫生

  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体育场馆数3个(不包括学校),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总藏量6.8万册。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电视人口覆盖率100%。有线电视用户21314户。

  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64所,在校生66550人。普通中学14所,招生8187人,在校生25083人,毕业生8476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招生839人,在校生2006人,毕业生506人;小学61所(197个教学点),招生3631人,在校生27466人,毕业生6366人;全县幼儿园271所(其中独立幼儿园82所),在园人数11647人;特教学校1所,在校79人;完全中学2所(高中招生1619人,在校生4127人,毕业生1280人;初中招生729人,在校生2369人);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初中在校生1663人,小学在校生2264人)。年末教师5934人。其中:普通中学教师1752人,小学教师2441人。

  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人才46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980人,其中农业技术人员109人。

  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15个,床位数2108张。医院、卫生院25个(含8个民营医院),卫生技术人员2730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1226人。农村有卫生室的村数321个,占总村数的97%,乡村医生579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27‰,婴儿死亡率3.27‰,产妇住院分娩比例100%,传染病发病率5.90‰。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统计年报,年末全县居民总户数161842户,年末总人口为451908人。其中,男性人口为229608人,女性人口为222300人,男女性别比为103:100。全年出生人口2632人,出生率为5.81‰;死亡人口3954人,死亡率为8.72‰;自然增长率为-2.91‰;年末城镇人口116804人。全县常住人口372779人,城镇化率48.58%。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263元,比上年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926元,增长7.9%,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9:1。

  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7816人,比上年末减少1674人,收缴养老保险金2821.64万元,948510人次领取养老保险金,累计发放15054.4364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282人,比上年末增加2654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517人,比上年末增加74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655人,比上年末增加 1454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1556人,比上年末减少 6909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9382人,年末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1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25823人,比上年末增加213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8841人,比上年末增加1154人。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完善。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218.72万元,为0.52万人次城镇居民提供生活保障;发放农村低保2918.20万元,为11.60万人次提供了生活保障。

  十、资源、气候、环境

  全县行政区域土地面积966.19平方公里。全年平均气温14.3℃,比上年高0.8℃,较历年平均气温高1.3℃。全年降水量724.6毫米,比上年偏多239.8毫米,较历年平均降水量偏多235.7毫米。

  全年优良天数为230天,行唐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63%。

  2023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8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增长1.74%。单位gdp电耗同比下降0.83%。

  注释: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行唐县统计年鉴》为准。阅读本公报时,请注意统计指标的时间、口径、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等。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未作机械调整。

  3、“农村用电量”口径调整为农林牧渔业用电量 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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