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发〔2019〕25号)《“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国发〔2021〕35号)《河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冀政字〔2022〕2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牢牢把握我市人口发展形势和养老服务需求,聚焦养老服务短板弱项,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丰富普惠型养老服务,大力发展互助型养老,扩大多元服务供给。到2025年,全面建立具有邯郸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广泛参与。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全链条养老服务,营造开放、公平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家庭共同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良好格局。

  ——保障基本,突出普惠。强化政府兜底保障功能,积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加老年人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广大群众对养老服务的稳定预期。

  ——创新发展,激发活力。运用改革思维、创新举措,着力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激活发展动能,优化发展环境,补齐养老短板,破解发展瓶颈。

  ——适应需要,融合发展。将养老服务列为全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统筹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家庭养老、居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养老与医疗、健康、金融等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供给多元、服务优质、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新格局更加完善。人人享有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更加有力,养老产业发展更具活力,养老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应急救援体系更加高效,老年人及其家属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1.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市、县两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结合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形势动态调整,并实现动态发布管理,逐步丰富基本养老服务项目。

  2.完善老年人救助福利补贴制度。完善落实高龄补(津)贴制度,推进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优化整合,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制度衔接,完善补贴方式方法,提升精准度和有效性。

  3.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建立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制定综合、全面的分级评估和照护标准,精准解决需求问题。

  (二)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制度

  1.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作用,健全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

  2.提升照护服务能力。到2025年,谋划1~2家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县级照护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有率达到100%。持续推进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升级。推进区域性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增强护理型床位匹配供给,到2025年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

  3.拓展养老服务功能。支持引导公办养老机构辐射周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和居家上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拓展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将服务范围延伸至社区日间照料站(农村幸福院)和居家老年人,并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养老服务。

  4.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因地制宜地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广魏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经验,在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提供普惠适用的养老服务,鼓励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

  (三)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制度

  1.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督促子女或监护人依法尽责,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坚持乡镇牵头、村委会组织、老年人协会配合,低龄健康老年人、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主体广泛参与,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2.建立特困老人定期探访制度。建立动态调整老年人信息台账,探索建立老年人关爱服务清单制度。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帮扶服务,到2025年,居家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探访帮扶率达到100%。

  三、健全多元化养老供给体系

  (一)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

  1.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组织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护理技能培训,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围绕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等环节,健全发展、建设、运营、管理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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