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3月31日)

  礼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礼县自然资源局

  礼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 号)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陇政发〔2017〕87号)要求,礼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 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6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礼县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16.72万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35227.64公顷(202.84万亩)。其中,水浇地1488.00公顷(2.23万亩),占1.10%;旱地133739.64公顷(200.61万亩),占98.90%。永坪镇和石桥镇耕地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13.28%。

  礼县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012.54公顷(4.52万亩),占2.2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909.03公顷(5.86万亩),占2.8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1308.94公顷(46.96万亩),占23.1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8649.03公顷(87.98万亩),占43.3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8348.10公顷(57.52万亩),占28.36%。

  二、种植园用地13289.29公顷(19.93万亩)。其中,果园11721.55公顷(17.58万亩),占88.20%;其他园地1567.74公顷(2.35万亩),占11.80%。永兴镇和盐官镇种植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种植园用地42.07%。

  三、林地193862.49公顷(290.7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3481.45公顷(200.22 万亩),占68.85%;灌木林地33282.58公顷(49.92 万亩),占17.17%;其他林地和竹林地27098.46公顷(40.65万亩),占13.98%。洮坪镇和上坪乡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22.41%。

  四、草地48110.67公顷(72.17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3052.04公顷(19.58万亩),占 27.13%;人工牧草地99.22公顷(0.15 万亩),占0.21%;其他草地34959.41公顷(52.44 万亩),占72.66%。上坪乡和固城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29.43%。

  五、湿地2978.39公顷(4.4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2978.39公顷(4.47万亩)。雷坝镇和城关镇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14.6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051.79公顷(19.58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133.99公顷(1.70万亩),占8.69%;村庄用地10187.50公顷(15.28万亩),占78.05%;采矿用地1700.40公顷(2.55万亩),占13.0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9.9公顷(0.05万亩),占 0.23%。

  七、交通运输用地4682.76公顷(7.03万亩)。其中,公路和管道运输用地752.40公顷(1.13万亩),占16.16%;农村道路3930.36公顷(5.90万亩),占 83.9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34.04公顷(2.1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108.42公顷(1.66万亩),占77.29%;水库水面126.85公顷(0.19万亩),占8.85%;坑塘水面27.83公顷(0.04万亩),占1.94%;沟渠36.10公顷(0.05万亩),占2.52%;水工建筑用地134.84公顷(0.20万亩),占9.40%。红河镇和城关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8.0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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