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豫政[2017]164号)和《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潢政办[2018]32号)要求,潢川县自2018年9月起开始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于2020年10月完成各项调查工作且成果通过国家审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以国家下发的县级调查控制界线为调查区域,依据国家规程、标准,将国土利用现状数据统一到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500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95453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81922.93公顷(1228843.95亩)。其中水田77591.96公顷(1163879.40亩),占94.71%;水浇地835.35公顷(12530.25亩),占1.02%;旱地3495.62公顷(52434.30亩),占4.2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1260.67公顷(1068910.05亩),占全县耕地的86.9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517.39公顷(157760.85亩),占全县耕地的12.8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4.50公顷(2167.50亩),占全县耕地的0.1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37公顷(5.55亩)。

  二、园地

  园地783.45顷(11751.75亩)。其中果园544.17公顷(8162.55亩),占69.46%;茶园228.81公顷(3432.15亩),占29.20%;其他园地10.47公顷(157.05亩),占1.34%。

  三、林地

  林地24094.93公顷(361423.95亩)。其中乔木林地7564.45公顷(113466.75亩),占31.39%;竹林地47.56公顷(713.40亩),占0.20%;灌木林地15.17公顷(227.55亩),占0.06%;其他林地16467.75公顷(247016.25亩),占68.35%。

  四、草地

  草地576.67公顷(8650.0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

  五、湿地

  湿地121.67公顷(1825.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839.58公顷(387593.7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839.13公顷(42586.95亩),占10.99%;村庄用地22520.73公顷(337810.95亩),占87.15%;采矿用地89.91公顷(1348.65亩),占0.3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89.81公顷(5847.15亩),占1.51%。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787.50公顷(41812.50亩)。其中铁路用地332.76公顷(4991.40亩),占11.94%;公路用地907.97公顷(13619.55亩),占32.57%;农村道路1546.77公顷(23201.55亩),占55.4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172.56公顷(377588.40亩)。其中河流水面4150.48公顷(62257.20亩),占16.49%;湖泊水面141.08公顷(2116.20亩),占0.56%;水库水面2399.53公顷(35992.95亩),占9.53%;坑塘水面15939.09公顷(239086.35亩),占63.32%;沟渠2126.03公顷(31890.45亩),占8.45%;水工建筑用地416.35公顷(6245.25亩),占1.65%。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要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全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潢川县自然资源局 潢川县统计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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